
申报08~0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(干部)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09年10月14日 阅读: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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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~200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(干部)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为了做好此顶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工作依照《湖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湖大教字【2008】25号)执行。 二、优秀研究生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(2007、2008级硕士、博士总人数,下同)的6%,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%。 三、申请对象于10月19日前将湖南大学2008~200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(干部)审批表、申报材料报办公室彭瑜。 四、申报材料中须附以下复印件:发表的论文刊物的封面、目录及论文的第一页,获奖证书。 五、审批表中成绩栏须加盖学院成绩证明章,学院初评意见栏须加盖学院公章,参评研究生统计表须加盖学院公章。 附件:审批表> 附件:评选办法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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